250611
"拉密"這個遊戲,
可以是有限的,也可以是無限的。
「有限的遊戲」和「無限的遊戲」這個概念來自詹姆士·卡斯(James P. Carse)於1986年出版的書《有限與無限的遊戲》(Finite and Infinite Games)。這本書探索人類活動的本質,並將各種行為分為兩大類:「有限的遊戲」和「無限的遊戲」。
一、有限的遊戲(Finite Games)
• 目標:為了贏得比賽。
• 參與者:固定的玩家。
• 規則:明確且固定,在遊戲期間不會改變。
• 時間性:有開始與結束,當某人贏了,遊戲就結束。
• 例:
• 各種競賽(運動比賽、棋局、考試)
• 社會角色競爭(職場升遷、政治選舉)
• 商業上的市場競爭(在某一季度或短期內打敗對手)
「有限的遊戲是在邊界之內玩的,為的是要結束。」
二、無限的遊戲(Infinite Games)
• 目標:為了延續遊戲的進行。
• 參與者:可以變動,不一定固定。
• 規則:可以被修改,只要能讓遊戲繼續下去。
• 時間性:無特定結束時間,重點在於持續進行。
• 例:
• 生命與存在本身
• 教育(不只是考高分,而是終身學習)
• 藝術與創作(不為比賽,而為探索與表達)
• 宗教修行(不為「累積」,而是持續修行)
「無限的遊戲,為的是要繼續玩下去。」
三、比喻
• 有限遊戲看重的是勝負、成敗、結果,是「看我表演」。
• 無限遊戲強調的是過程、轉化、持續,是「如是我聞」。
例如:
• 當教書只是為了成績,那是有限遊戲;
• 當教書是為了啟發學生、一起學習,那就是無限遊戲。
四、意涵
卡斯藉這個分類在指出:
人生有許多事可以當作有限遊戲來玩,但如果我們只用有限的眼光來生活,就會錯失人生的深度與自由。
真正的自由,是將有限的生命視為一場無限的遊戲。
"拉密"這個遊戲,
可以是有限的,也可以是無限的。
遊戲是遊戲,工作是遊戲,宗教也是遊戲。遊戲可以是有限的,也可以是無限的。
做法是:先分二桌。
「會的,教不會的。」
先會自好,再學共好。
「沒有學不會的。」
謝謝小蓁帶大家玩"拉密",
將你我拉在一起,
讓我們更親密。
「下次還要一起玩。」